辦理都市更新規劃招商案期間,本府都市發展局協調仁德區公所協助進行原有老舊廢棄眷舍之拆除,並透過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保留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防空碉堡及紀念碑等並調整改善原有交通道路系統、保留榕樹群、增加停車場、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及訂定都市設計準則等,同步擬定都市更新計畫、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於108年9月公告發布實施。
本案經由都市更新方式開發,公有土地得以順利活化處分,透過容積獎勵方式,台南市政府可順利完成B區部分約0.8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取得及開闢,並獲取社會住宅約170戶,且設有托嬰中心。
本案預計113年6月動工、116年6月完工,取得170戶臺南公宅。